在临床上,遇到很多女性在临产前雄心壮志,一定要自己顺产。但是,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心随所愿。 很多时候,由于自身条件或者胎儿因素,为了抢救孩子,孕妈妈不得不被迫接受剖宫产。 再次怀孕后,如果存在以下情况,还是建议直接剖宫产,不要阴道试产:
1、所有和初次妊娠剖宫产指征有关的产科和内科并发症依然存在。
2、第一次剖宫产的病理指征依然存在:如孕妈妈骨盆狭窄、头盆不称、羊水过少、胎位不正、软产道畸形或狭窄等;
3、孕妈妈有严重内外科合并症:如妊娠合并心脏病、胰腺炎、阑尾炎等;
4、第二次怀孕时有严重的产科并发症(第一胎可有这些合并症,也可以没有):如重度先兆子痫、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等;
5、第二次怀孕时胎儿存在问题,如胎儿宫内缺氧、多胎妊娠、宫内感染、胎儿过大等。
6、第一次剖腹产的子宫切口愈合不良,如子宫切口感染、厚薄不匀、切口疮痕处过薄、有子宫切口硬裂或破裂,或者第一次手术切口为子宫纵切口、子宫切口有严重裂伤进行修补手术等情况。
7、对试产缺乏信心,家属或者孕妈妈本人不能接受“两次罪”(即顺转剖)的; 8、其他特殊的产科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