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孕后要定期检查。未经产前检查的心脏病孕妈妈比做过检查的孕妈妈,心力衰竭的发生率要高。一般检查的时间**好是在怀孕的前五个月,每两周一次;后五个月每周一次。
二、注意休息。怀孕3-4 个月,做一些轻微的工作和家务活。若是发生气急、胸闷等症状,停止工作、立即休息。
三、安排好日常工作和生活。产前、产后至少每天10小时的睡眠时间,避免过于疲劳,防止情绪激动。
四、饮食要限制盐量,食用低钠盐。不吃油腻的食物,多食易消化的食物。
五、防止感染,经常更换产妇垫,保持干爽。
六、心功能在IV级的产妇不宜哺乳,采取人工喂养,
七、产褥期不同房。